近期,北京、山东、江苏等地开始实施大货车“右转必停”措施,违规者将受到处罚!
01、北京
近日,北京市交管局网站公布了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位置公告:398处道路最新增设1945个“探头”。
石景山、海淀、顺义、昌平、朝阳、大兴、房山、丰台和通州等区多条道路,新增一批“探头”,专门监控“货车右转必停”;西城、朝阳、丰台、顺义和延庆等区则新增大批“探头”查处违章停车。
02、河北保定
为消除隐患,减少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,目前,公安交警在保定市莲池区天威路与长城大街交叉口、保定市竞秀区复兴路与向阳大街交叉口,试点实施大货车“右转必停”通行新规。
上述路口已设置“大货车右转 停车让行”“大货车 停车观察”的标志标牌等配套设施。下一步,公安交警将对未按 “右转必停”禁令标志停车让行的大货车司机进行处罚。
03、广东佛山
日前,交警部门在佛山顺德主干道设立了20个严管路口,路口处设立了禁令标志,大、中型货车在路口右转时,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瞭望、仔细观察道路交通状况,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。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,记1分,罚款200元。
具体路口如下:
1.大良南国西路飞鹅墓园路口
2.大良顺番路东新高速路口
3.容桂红旗路龙涌居委会对开路口
4.容桂红旗路与华丰三路交叉路口
5.伦教105国道世纪路口
6.伦教325国道伦教三洲路口
7.北滘363省道三乐路龙涌路口
8.北滘363省道三乐路槎涌工业区路口
9.乐从363省道三乐路大罗路口
10.乐从禅西大道与旧樵乐路交汇路口
11.陈村112省道白陈路世创路口
12.陈村花卉大道文登路口
13.勒流港口路扶连路口
14.勒流港口路东连路口
15.龙江240国道2600K龙山材料城路口
16.龙江121省道54K+500M玛奥汇展路口
17.杏坛二环路顺业西路路口
18.杏坛325国道41K+300M江顺大桥路口
19.均安百安路泰安路口
20.均安均榄路南滘南路路口
04、陕西西安
为缓解路口右转大型车辆与行人、减少因车辆内轮差导致的交通事故,西安公安交警全面推广“大型车辆右转必停”通行新规。截止11月15日,西安公安交警已在13个区县、开发区完成124个路口大型车辆“右转必停”交通组织配套设施建设。
本次实施大型车右转必停通行新规的大型车辆包括7座以上客车(含公交车)、中型以上载货汽车、大型专用汽车(渣土车、水泥罐车等)或使用尺寸前小后大、黄底黑字汽车号牌的车辆(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)。
对违反大型车辆“右转必停”规定的,西安公安交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对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100元、驾驶证记3分。
05、江苏南京
据南京江宁区融媒体中心报道,目前,江宁不少路口已经完成大型货车“右转必停”硬件设备的建设和使用。
目前,江宁已在高新区(龙眠福英路口)、开发区(双龙大道东南大学路口、苏源大道诚信大道路口)、秣陵(将军大道银杏湖大道路口)、江宁(G205锦文大道路口、G205汤铜路路口)、麒麟(S122开城路路口、开城路天泉路口、开城路北湾营街路路口、东麒路启迪大街路口、宣义路麒麟门大街路口)、淳化(G104S002路口)相继安装18套“右转必停”装置,其余路口仍在陆续推进中。
06、山东德州
近期,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“大型车辆右转必停”的重要通知。
一、全面摸排,将外地往返德州市大型车辆“应管尽管”。德州市将全面摸排辖区企业使用大型车辆情况,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经常往返企业外地车辆及驾驶人台帐,签订责任状并落实日常监管措施。
二、严格执法,对违反“右转必停”措施车辆“应查尽查”。在德州市重点路段和路口强化警力部署,加大现场执法力度;加大电子监控非现场执法取证,对违反车辆依法管理,并及时推送至车辆注册地监管部门。
三、完善设施,推动“右转必停”标志标牌“应上尽上”。对德州市非机动车和右转机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进行再调研、再摸排,增设大型车辆停车让行标志牌,施划“右转必停”标志标线,同时及时完善修补前期施划的磨损严重的标志标线,确保标志标线醒目有效;加大科技投入,安装并应用一批电子监控抓拍设备,通过综合管控确保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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