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路前五必查
01、车辆号牌安装是否完好,安全检验标志、保险标志是否放置正确,行驶证、道路运输证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是否齐全有效、随车携带。
02、车辆标志灯、标志牌、反光标识、侧后防护装置、灭火器等安全装置配置是否完好,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是否正常。
03、车辆制动、灯光、转向等安全系统是否符合运行要求,轮胎规格是否合格、磨损正常。
04、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安装完好,处于关闭状态。
05、驾驶人驾驶证、驾驶人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、随身携带。
安全行车五注意
01、选择合理的、通行条件较好的行驶路线,远离城镇、居民区,不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禁止通行区域。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要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时间、路线行驶,不得随意变更。02、保持安全的行车速度,任何情况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每小时,夜间、雨雾冰雪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要降速行驶。
03、与前方车辆保持合理的行车间距,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大间隔距离。
04、行车途中不得随意变更车道,高速公路行车要在规定车道行驶。
05、驾驶人要保持注意力,每驾车2小时左右应停车休息,并及时查看车辆技术状况,确保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。
装卸货物五要点
01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、车辆、驾驶人、押运员、装卸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。
02、装载介质与罐体喷涂介质、车辆道路运输证载明介质一致。
03、危险货物装载匀称均衡、整体固定,做到一车一货,不同危险货物不能混装,不得超载。
04、危险货物装载后,危险货物名称、形状、数量、处置方法、企业联系方式等要书面记录,随车携带。
05、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装载完毕后,应将紧急切断阀关闭,确保无损坏、无渗漏。